|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QJ-03)
办理程序:受理一承办一告知
需提交的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只限外商独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
5、外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证明(只限合作企业);
6、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只限出口及先进技术企业);
7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8 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或预留印鉴卡;
10、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统一使用A4纸。
11、外商投资企业填写的财政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一式两份)。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电话:69346170 投诉电话:69346181
投诉电子信箱:yscz@bjcz.gov.cn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财政分局
|
【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