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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区财政局返还燕山财政土地出让收入1474万元

 

    长期以来,燕山地区国有土地出让应收取的地价款都按要求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并由市财政按规定返还房山区财政局。但是,由于燕山办事处没有土地规划和审批权,除了燕山工业区土地出让收入以外,燕山办事处所辖区域内其他土地出让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区财政一直未拨付燕山财政。我们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向办事处领导做了汇报,并积极与区财政就燕山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近日,经请示区政府同意,房山区财政局已将燕山地区2006年至2007年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区县财政部分1474万元通过转移支付下达给燕山财政。此项资金将重点用于燕山地区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此项资金的返还将进一步促进燕山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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