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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财政分局是燕山办事处负责燕山地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财务管理、财会人员管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财政财务监督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本地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地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与燕山、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政公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措施。
(三)、编制本地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燕山办事处委托,向区人大代表报告本地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燕山办事处、区财政报告决算执行情况。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确定本地区财政税收计划。负责管理本地区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帐户、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等。
(五)管理本地区公共支出;制定并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和监督本地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财政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支出。
(六)拟订本地区公有资产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公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参予企业的改制破产等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财产评估业务。
(七)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贯彻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会计委派工作;负责燕山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八)管理本地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地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地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设。
(十)拟定和执行本地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汽车核编及申报工作。
(十一)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本地区财务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对燕山地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十三)承办燕山办事处及市、区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
燕山财政分局共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监督检查科、企业经济建设科、会计科、统计评价科和政府采购办(控办)8个职能科室。
三、事业单位
燕山财政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监督检查所)、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财会人员服务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燕山分校。
四、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50号
电话:69346181
传真:69346181
电子邮箱:yscz@bj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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