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燕山工委、燕山办事处关于在燕山办事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工作要求,相继于2002年及2003年成立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会计核算中心及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两个“中心”实行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形式。作为北京市第一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其运转情况倍受关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领导先后前来调研指导工作;北京市宣武区、房山区、昌平区等区县的相关部门也纷纷前来调研学习;新华社、国情研究所等媒体单位也积极关注,给予大篇幅的报道和宣传。两年多来,在燕山办事处的领导下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燕山会计核算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章建制工作
根据《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地区推行该项工作的具体实践,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包括:会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账户注销通知、报账会计工作规则、会计移交办法、内部审核报账办法、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财产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资金收付操作规程、会计凭证使用规范等,保证了核算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燕山地区6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年审核办理财务事项50000余笔,生成报表1000余份,整理、装订、归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3600余册。
三、工资统发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统一各预算单位工资项目和工资表,和各预算单位共同建成工资统发系统数据库。燕山办事处所属60个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于2002年7月顺利实现。
四、网上银行
为了方便、快捷调度资金,监控资金流向,保证各单位用款,逐步向国库集中收付平稳过渡,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进一步清理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办了网上银行,实现了财政资金集中管理调度,国库资金直接支付比例达65%。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存工作
在实现工作统发的基础上,经分别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地方税务局协商,先后注销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资格,实现了燕山地区60家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统一缴存。
六、业务例会
建立业务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要求各部汇报日常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对于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和一些需要统一规范的业务,通过讨论或领导协调及时处理。同时每月根据会议纪要,审核督促各项工作进度,初步建立起工作有计划、进度有落实、问题有反馈、结果有考核的良性循环。
七、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工作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与各核算单位密切配合,连续两年仅用15天时间既保质、保量完成燕山地区60个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
【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