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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公告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手续
承办科室:会计科
科长:
法律依据:1.<<会计法>>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持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登记表在财会园地—相关下载中取得)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联系电话: 6934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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