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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奥运文化广场大屏幕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卫生分局委托,现就燕山奥运文化广场大屏幕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燕山奥运文化广场大屏幕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YSGP-0707

    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卫生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3371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249房间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室外大屏幕系统

1

注: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对投标方资格和业绩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方;

2、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年检通过。投标方应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投标方应具有7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4、投标方是从事室外大屏幕显示行业的专业公司,需提供国际国内实际案例列表和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方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获得了授权。投标方如为代理商,须得到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厂家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方如为代理商,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方或所投产品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北京市有维修网点,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站和零配件库,同时具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培训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应清楚标明注册资金及年检情况);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方所投产品以往实际案例列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930日—1010日 ( 期间:101日—7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以支票或汇款形式在投标时提交)。

询标时间:20071011日 上午900 (统一安排考察现场,要求必须参加)

询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馆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07102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071023日上午930

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第一会议室(即:201房间)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马国涛

联系方式:010-69346183

传真电话:010-69346183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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