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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燕山前进第二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燕山前进第二小学委托,现就北京市燕山前进第二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燕山前进第二小学计算机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YSGP-0802

3、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燕山前进第二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杏花西里40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36036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249房间

6、采购货物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付使用期

交货地点

燕山前进第二小学

计算机(台式机)采购

160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北京燕山前进第二小学

注: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方;

2)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年检通过。投标方应具有300万以上(含300万)的注册资金;

3)投标方所投品牌的产品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三年以上的销售记录,并在国内具有成功应用案例;

4)投标方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获得了授权。投标方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并由制造厂商提供制造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方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方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方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投标方或所投产品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北京市有维修网点,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培训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技术信誉;

7)投标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诉讼(须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投标方的营运状况良好;

8)投标方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清楚标明注册资金及年检情况);

2)投标方须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722 日 —724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换、谢绝邮购)

11、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以支票或汇款形式在投标时提交)

12、投标截止时间:2008812上午930(暂定)

开标时间:2008812日上午940(暂定)

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第一会议室(即:201房间)

13、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14、项目联系人:马国涛

联系方式:010-69346183

传真电话:010-69346183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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